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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

一、依統計法第16條規定:各機關發布之統計資料,應以其主管業務範圍有關者為限。各機關應預告統計資料項目發布訊息,除有重大情事外,不得任意變更,其相關規定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。

二、依「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」第4條規定:各機關應按年預告統計資料項目之發布時間及發布形式,並備資料背景說明供查詢;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(以下簡稱時間表)及資料背景說明之格式,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。

三、本府各機關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、公務統計方案及報表程式,彙整於「臺中市統計資訊網」,請點選以下連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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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1-08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1-08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
  • 點閱次數: 2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