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州廳主棟工程於大正元年(1912)動工,次年完成第一期,其後又歷經四個階段的擴建,至昭和9年(1934)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。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,主入口位於轉角,充滿歷史樣式華麗的特色,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,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,戰後建築物作為臺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。民國91年7月公告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,民國95年11月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