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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權Q&A

Q:如何申請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?
A:1.臨櫃辦理
申請人請向本所索取或至本所網站下載表單填妥後,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或公司登記證及大小章,並拍攝施工建物(正面、對面、左側、右側道路照片,以示作業位置)及檢附使用道路範圍平面圖。
2.線上申請―請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官網
網址如下:https://tmpis.taichung.gov.tw/
請先註冊後,填寫線上申請,填寫完畢,請記得按送審,公所這邊才會收到申請案件。
Q:哪些事項能申請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?
A: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1條之工程使用道路,非適用集會遊行使用道路(前述工程不包含新建工程及於道路路面或其上、下直接施作之工程);可申請之工程如建物外牆清洗、吊掛招牌、吊運廢棄物、搬運傢俱等。
婚商喜慶或各項慶典活動,請向派出所提出申請。
新建工程申請灌漿及吊掛鋼筋借用道路不適用本申請,請洽詢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(04-22297049)申請交維計畫。
鷹架及圍籬搭設不適用本申請,請洽詢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營造施工科(04-22289111#64201)申請辦理。
Q: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有何注意事項?
A:申請人應於施工日前五個工作天提出申請,一次申請臨時使用期限為三天。
使用道路時間限定為非交通尖峰時間(09:00~16:00)使用,另占用位置在臺灣大道或公車停靠區只得於00:00~06:00使用。
申請人於使用道路期間損壞道路或影響公共安全,應負賠償及相關責任。
  • 市府分類: 交通運輸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8-04-04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4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35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