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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備軍人離營歸鄉報到應如何辦理?

依法離營之後備軍人,應於離營之日起15日內,攜帶退伍令、離營轉服後備役報到憑證卡、本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辦理報到。

*預計於106年10月1日起,全面實施線上歸鄉報到,離營人員無須至公所報到。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便民服務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8-04-04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4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