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8月13日師大體字第1151022130號函辦理。
二、運動部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5學年度補助身心障礙運動推廣計畫」,第二階段申請作業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。
三、本計畫相關資訊摘述如下,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(一)申請對象:
1.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:教育局(處)、體育/運動/運動發展局、體育/運動發展中心、社會局(處)、衛生局、直轄市區公所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。
2.教育部主管國、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特殊教育學校)。
3.國、私立大專校院。
(二)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。
(三)計畫期程: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適應運動發展中心專任助理張先生(電話:02-23628975,電子信箱:ricky0015425@gmail.co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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