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公告,自115年10月1日起COVID-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,第一階段對象於115年10月1日開打,第二階段對象於115年11月1日起開打,提醒符合資格之民眾踴躍接種,以提升免疫力、降低重症風險。
二、第一階段(115年10月1日起):
(一)65歲以上長者。
(二)55歲以上原住民。
(三)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。
(四)孕婦。
(五)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 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,以及結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 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失智症患者。
(六)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。
(七)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、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。
(八)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。
(九)從未接種COVID-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。
三、第二階段(11月1日起):50-64歲無高風險成人。
四、詳細資訊請見疾管署「COVID-19疫苗專區」: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List/P2pYv_BSNAzqDSK8Qhlle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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