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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5年臺中市推展客家文化有功人員及單位」

一、活動名稱:「115年臺中市推展客家文化有功人員及單位」
二、辦理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止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四、聯絡人及電話:04-22289111#52307 徐毓雅
五、活動內容:
(一)依據「臺中市推展客家文化有功人員及單位表揚要點」及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15年3月31日中市客綜字第1150001768號公告辦理。
(二)為推動客家文化保存、傳承與發揚,表彰本市推展客家文化發展有貢獻之個人、團體、機關或學校,有關資訊說明如下:
1.參選及表揚對象:設籍本市之個人、經本市立案之團體、本市行政轄區內之機關或學校。
2.表揚類別:客家語言、學術、文史、文學、藝術、公共藝術、海外推廣、文創產業及客庄創生環境營造等九類。
3.表揚獎項:個人獎、團體獎、機關獎及終身成就獎等四大獎項。
4.獎勵名額與方式:各獎項得獎者各頒給獎座及證書(個人獎各類獎項及終身成就獎名額至多二名)。
5.參選方式:
(1)自行參選:以個人、團體、機關、學校名義申請之。
(2)推薦參選:推薦者須為政府機關、學校(單位)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,並應檢附被推薦者簽署之同意書。
6.受理期間: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止,參選者應檢具參選資料送達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。
(三)檢附「臺中市推展客家文化有功人員及單位表揚要點」及參選者資料表各1份,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-公告訊息-最新消息下載(https://www.hakka.taichung.gov.tw/3192346/post)。
(四)本案聯絡人徐小姐,聯絡電話04-22289111分機52307;資料寄出仍請電話確認是否已送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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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,原住民事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4-02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4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
  • 點閱次數: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