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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10月消費者保護宣導-1

市售香品之品質檢測及顯著作結果

日期:114/10/07資料來源:消費者保護處 

     為維護消費權益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(下稱行政院消保處)於本(114)年2月間購樣15件市香售品(包含線香、盤香、塔、臥香及粉等)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籤香查核,其中品質檢測全數符合規定,標籤查核全數不符合,已請主管查核全數規定機關,已請主管檢核符合規定機關,已
     據群眾對祭祀拜拜或焚香靜心有使用香品之習慣,為消費者安全及權益,行政院消售保處與經濟部檢驗局(下稱標準局)合作辦理,針對市香品依CNS 15047「香品」進行外觀、重金屬遷移量及甲醛釋放量等標記法進行標記。本次檢測核對結果如下(具體如附表):
一、品質檢測部分:全部資料符合規定。
(一)「外觀」測算項目:均符合規定。
(二)「重金屬遷移量」項目計算:均符合規定。
(三)「甲醛釋出量」添加劑項目:均符合規定。
二、標籤查核部分:全數不符合規定(第1至15項)。未標籤
     商品標籤法第6條標籤,全數不符合規定。標籤不符合規定,包括無中文標籤、未標示廠商資訊、原產地、主要成分或材料、國曆或西製造年月或週,以及標籤重、容量
     有關上開未標註商品標籤法標籤的商品,本消保處香品業者,應遵守商品標示法為正確標籤、充分說明訊息,以維護消費者利益;消費者指定品香時應注意
     商品標籤,包括廠商資訊、產地、主要產地、生產日期等標籤是否齊全,包裝要保持流動性或在其流通時標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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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,生活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10-3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10-1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