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活動名稱:114年金婚、鑽石婚暨白金婚紀念表揚活動
二、辦理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報名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社會局
四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各區公所
五、活動內容:(詳如海報說明)
報名對象:夫妻雙方或一方設籍本市,且年滿65以上(民國49年12月31日前出生)。
報名地點:請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里辦公處。
檢附資料:
1.結婚證書影本或註記結婚日期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全國任一戶政事所均可申請到該資料)。
2.無結婚證書且戶籍謄本無結婚註記者,請檢具長子女身分證明(65年以前出生)或出具曾接受本府表揚之證明(獎牌、相片)
其他注意事項:
1.夫妻皆設籍於本市但不同戶籍,原則由夫設籍所在地區公所進行表揚;同婚別表揚不可重複參加。
2.未於113年12月31日設籍於本市之表揚者,則請順延至115年進行表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