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名稱:113年下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
二、辦理期間: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止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四、活動內容:
(一) 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受理期程內檢附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一式6份,併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,逕寄文化局文化資源科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113年下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」。
(二) 相關申請表格,請至文化局官網首頁>藝文主題>社造與文化設施>藝文暨民俗節慶補助(https://www.culture.taichung.gov.tw/ )下載。
(三) 聯絡窗口:王心妤小姐,電話:04-22289111分機25206,電子信箱:why0285@gmail.com。